Wenda20150329A 14:36
男听众:有位同修已经和她先生办理了离婚,但是还住在一起,与离婚前没有区别。这样住在一起算不算学佛修心上的邪淫,如理如法吗?
“卢台长”答:其实从佛法上来讲应该是他们的缘分未尽,虽然从名义上他们是不可以了,但是在佛法上讲他们缘分未尽。只要对方没有第二个、第三个,也就是我经常讲的邪淫的意思,就是说你正的一个没有了,你出去乱来。你现在这个是正的,这个正的你就一个,那你应该不算邪淫。明白吗?(明白)如果你是思维出格了,你已经外面有一个女人了,你回到家再和老婆住在一起,还和她做那种夫妻事情,那你已经是在犯邪淫罪了;或者这个女人已经跟老公byebye了,但是在外面已经有男人了,她还回来跟老公住在一起,那这就是犯邪淫了。听得懂吗?(听得懂。谢谢师父开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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